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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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

广德县新杭镇洪山村

法人代表

林国荣

联系人

沈法根

联系方式

13757063756

所属行业

水泥制造

生产周期

24小时连续

自行监测开展方式

自动监测+手工监测。手工监测委托安徽博信检测有限公司完成。

产生污染设施情况

⑴:颗粒物污染:熟料冷却、破碎、输送、储存及汽车散装等

⑵:废气污染:窑外预分解及五级旋风预热器

⑶:废水污染:高温条件下及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及车间卫生间及中控楼、食堂和职工宿舍的盥洗排水;

⑷:噪声污染:主要有各类风机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和空压机、罗茨风机;

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⑴:颗粒物污染:收尘器。目前所有收尘器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⑵:废气污染:在线监测设备,脱硝设备。目前所有在线监测设备、脱硝设备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⑶:废水污染:污水处理设备。目前所有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⑷:噪声污染:设隔声间、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目前所有措施安装到位,运行稳定。

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⑴:颗粒物污染:颗粒物经收尘器净化外排;

⑵:废气污染:废气经脱硝设备处理高空外排;

⑶:废水污染: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小溪;

⑷:噪声污染:噪音经设隔声间、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处理后外排;




监测点位及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排污口编号

(环保部门安装的标识牌编号)

窑头

颗粒物

G1389

34182231ZHGY01

窑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

G1390

34182231ZHGY02

点位示意图

按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比例,标明工厂方位,四邻,标明办公区域、主要生产车间(场所)及主要设备的位置,标明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位置,标明污水排放口及其监测点位的编号及其名称。





监测项目及频次

项目名称

排放限值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分析仪器

监测频次

氟化物

5mg/m3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67-2001

PXSJ-216型离子计

次/季

厂界噪声

昼65dB(A)

夜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HS5660C型精密噪声频谱分析仪

次/季

二氧化硫

200mg/m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PG-01

连续监测

氮氧化物

400mg/m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PG-01

连续监测

颗粒物

30mg/m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PG-01

连续监测

汞及其化合物

0.05 mg/m3

冷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

HJ 543-2009

/

次/季

10 mg/m3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HJ 533-2009

TU-1810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次/季

排放标准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注:

1.   监测项目:根据监管要求确定;

2.   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的,24 小时连续监测。手工监测的,一季度一次;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24 小时连续监测,厂界噪声、尘氟每季度监测 1 次;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的频次执行。

3.   监测方法:厂界噪声按照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氟化物按照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按照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

(一)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根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具体条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监测信息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二)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保证监测信息能准确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况、波动范围及变化规律。

⑴: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57-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⑵:废气污染物手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

⑶:噪声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2008)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

动态数据、数据传输应保证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复现性。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等。

公开网址

http://www.xchb.gov.cn/gk/ZXGK/qyshow.aspx?newsid=752992268000


六、本监测方案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2日